编号:2022-39号
经继承人龙太平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胡从英 | 龙太平 | 胡德玖(先于胡从英死亡)、董永珍(先于胡从英死亡)、龙太平 | 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万源市太平镇万白路35号(万源发电厂)6号楼3单元1楼1号 | 万源房权证监证字第05893号,万国土资国用(2006)字第0165号 | 99.07㎡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