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荣辉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的公告
  • 来源: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2-11-21
  • 点击数:人次
  • 编号:2022-40

    经继承人张大群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2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张大群,刘荣辉

    张大群

    刘邦相(先于刘荣辉死亡)、涂文碧(先于刘荣辉死亡)、张大群、刘宗伟、刘宗曦

    刘宗伟、刘宗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万源市太平镇裕丰街(阳光花园)A11

    万源房权证监证字第08725号,万国土资国用(2008)第0431

    42.37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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