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食盐市场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妥善化解食盐市场矛盾纠纷,切实规范和营造良好有序的食盐专营市场秩序和供应环境,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从11月7日至12月2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食盐市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1. 检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资质及采购销售记录情况,特别是进入我省开展跨省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是否具有跨省经营资格,是否按规定向省经信厅告知上一季度食盐销售情况。
2. 检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变相委托不具有食盐批发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违规进行食盐批发的行为。
3. 检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销售的食盐碘含量是否符合我省标准,产品包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 检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工业盐管理规定经营。
(二)检查重点场所、重点环节
1.检查大型副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场镇食品市场、大型商超等食盐零售单位的购销合同、记录、票据、帐簿及其他有关资料,是否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索票索证制度,是否存在向其他食盐零售终端转批食盐等违法行为。
2.检查食品加工企业、单位学校食堂、餐饮企业等集中用盐单位食盐购销合同、票据、帐簿、购销记录等资料,是否建立食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3.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合格碘盐采购和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管。
4.检查未加碘食盐供应渠道,未加碘食盐零售网点是否为省经信厅官网公示的零售网点
5.对辖区内的食盐产品及政府食盐储备进行监督抽检。
(三)重点检查食盐电子商务平台
检查食盐电子商务是否有资质。
电子商务平台食盐销售主体是否在经营活动主页显著位置公示其资质。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履行查验义务。
(四)重点检查食盐社会责任储备
检查储备量是否符合条件。
检查食盐储备是否实施动态管理。
3.对辖区内的食盐产品及政府食盐储备进行监督抽检。
二、检查情况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深入古东关街道、白沙、官渡、青花、罗文、草坝、固军等十几个乡镇,检查农贸市场13处,大型超市7家,中小型超市13余家,学校单位伙食堂2个,食品加工用盐企业1家,食盐电子商务平台3个,食盐批发企业1家,对食盐进行抽检4个批次,结果均合格。对存在问题的经营户进行食盐专营、食盐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切实落实食盐安全主体责任。
本次行动采取边查边宣的方式,共发放《食盐专营办法》、《食品安全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