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司法局
  • 作者:万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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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精心指导下,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满足公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成效明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指导下,市司法局对应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和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更新、整理和发布。

    2022年度,市司法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万源司法微信公众号“万源司法”抖音号及微博号主动公开信息及工作动态200余条,行政复议案件12条,公示公告5条,部门文件2条。二是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及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工作,更新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度,市司法局无依申请公开项目。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司法局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基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和执行公开;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模式,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度和透明度;强化对政府信息的管理维护;加强对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四)平台建设

    围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对接,结合新闻媒体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经验、亮点,加强两微一端管理,建立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经得起检验。

    (五)监督保障

    市司法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制度,并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等指导监督检查,接受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进一步让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呼声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因工作原因,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不够熟悉,对依申请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三是各科室、司法所之间信息公开工作衔接不够,不能有效地将工作衔接起来,形成整体合力在以后工作中,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指导,及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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