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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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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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等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信访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公开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网站管理要求,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事项,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发布各类工作信息,及时公布制度文件、政策解读、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10余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机构职能变化信访法律法规等,为社会各界及时准确了解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及最新工作动态提供了便利。二是继续畅通拓宽网上信访渠道提高手机客户端等移动端普及率,坚持网上信访“24小时不打烊及时受理办理涉疫情等信访事项,全力服务群众及时反映诉求。

    (二)依法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栏目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排查,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泄露。

    (四)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依托市委、市政府网站平台发布相关信息,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确保及时更新本单位工作动态、机构职能变化、财政预决算、信访法律法规等信息,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我局有关情况。

    (五)监督保障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一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处理信息公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高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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