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 作者:万源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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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万源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

    2022年,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主要涉及市政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等业务工作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工作动态党的建设及单位预决算情况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可通过人民政府网站查阅并检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心安排专人定期更新网站,做到信息及时制发、及时更新、及时维护。

    )依申请公开

    2022年,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

    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中心各股室最新信息,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公布,对于已失效或内容有较大更改的及时调整,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同时中心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平台建设

    深化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按照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要求,积极维护信息公开平台。二是积极加强政务网和群众的互动活动。三是做好办事服务信息资源的整理发布工作。同时中心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建立了政务公开咨询点,充分展示了政务公开工作成果,促进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高度融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监督保障

    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政务公开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部署万源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2022年,中心各股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偏少,公开形式单一,图文等创新形式的解读较少,政策文件公开较少等问题。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二是优化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优化调整,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工作全覆盖,使标准目录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

    三是强化培训学习利用各项培训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作为培训要点,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策文件,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是加强工作创新坚持创新思维,结合创文、创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事”等工作,多形式、多角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与群众互动,更好地服务万源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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