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作者:万源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3-01-13
  • 点击数:人次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的精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万源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重点加强景区景点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疫情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传递政府大力扶持文旅产业的态度和决心,不断增强文化和旅游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积极发挥文化软实力的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其中部门动态108条,三公经费3条,部门文件1条,财政预决算7条,其他信息5条;在万源文旅微信公众号平台全年发布信息量195条,原创文章58条,总阅读量约144000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信息审查,强化信息管理,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年无违规发布信息情况发生。

    (四)平台建设

    继续完善重点领域栏目建设,及时做好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加大推广全市文旅产业宣传推广力度,及时更新重大文旅发展信息,提供全国、全省、全市旅游相关信息,为公民出行旅游提供多种参考渠道,切实提高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权威性、便民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监督审核。严格按照保密公开原则,层层审核、严格监督、主动公开,既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又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咨询和投诉。二是加强信息报送。结合我局重点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同时,制定奖惩措施,保证信息公开报送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数据及应用有待进一步融通,信息公开工作的观念创新需要提升等方面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组织,持续加大政府信息的更新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纵深发展。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信息丰富多彩,公开方式形式多样。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化建设质量和社会效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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