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2023”肉类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万源市白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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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好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根据《达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雷行动2023肉类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达食安办〔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督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推达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雷行动2023肉类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行动小组,由镇食安办、市管所、农林服务中心、派出所、各村(社区)五线联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时间安排

2023213-2023331日两个月,共三个阶段。

(一)问题排查阶段2023213日至228

1通过线上线下、开会(大会、村委会等)等多元方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公布白沙政府举报电话(0818-8912653)和白沙市管所举报电话(8912745),广泛征集各界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线索,实现全民共治。

2镇食安办、市管所、农林服务中心、各村(社区)除开日常的明察外,还通过不定期暗访的形式,加强对全镇餐饮、农贸市场、小作坊、养殖屠宰等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督检查。对征集、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交市管所依法惩处,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举报者或当事人。

(二)整改督察阶段202331至3月20日

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突访、随访、回访,开展跟踪督办工作,督促整改落实,严防整治后出现反弹和回潮。

(三)行动总结阶段2023320日至3月31日

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及时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四、整治内容

(一)畜禽养殖环节。以规模养殖企业非食用物质为重点,查验规模养殖企业药物及添加剂使用记录、瘦肉精自检、产地检疫、畜禽无害化处理及补贴落实等情况。

责任单位:农林服务中心、食安办、市管所、派出所

(二)畜禽屠宰环节。以农村偏远山区农户自宰销售、乡镇规划范围内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屠宰场为重点,查验经营资质、进(出)场台账、检验检疫、产品质量等情况。

责任单位:农林服务中心、食安办、市管所、派出所

(三)肉制品销售环节。以肉品冻库、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为重点,查验资质、检验检疫票证、产品质量等情况。

责任单位:食安办、市管所、农林服务中心、派出所

(四)肉制品加工环节。以食品小作坊为重点,查验经营资质、加工或贮存条件、进货查验、检疫检验票证、出厂检验、生产记录及销售台账等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原料肉来源、辅料、食品添加剂台账及非食用物质使用等情况。

责任单位:食安办、市管所、农林服务中心、派出所

(五)餐饮消费环节。以小餐馆、旅游景点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为重点,查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和肉及肉制品质量状况。

责任单位:食安办、市管所、农林服务中心、派出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春雷行动2023”肉类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动筹划、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

(二)认真部署,深入开展。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采取拉网式的排查方式,彻底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领域的总体情况和具体问题。

(三)强化督导,依法查处。由镇党委政府组织督导组,对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采取有力措施,跟进工作进度,落实主体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等现象,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及时沟通,总结提升。春雷行动2023行动中,对把握不准、界线不清、政策不明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协调配合解决,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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