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9〕296号)、《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达市经信函〔2022〕61号)文件要求,通过前期组织企业申报、现场审核、党政联席会议讨过,现将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资金)拟分配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此次分配情况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万源市古东关街道万和路168号7楼)
邮编:636350
联系电话:0818-8622617
公示说明:
一、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方面用于拨付《万源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费用;
二、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方面用于对万源市工业园区内农产品加工企业2021年—2022年期间购买的生产加工及配套设备进行补助;
三、园区外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方面用于对万源市工业园区外农产品加工企业2021年—2022年期间购买的生产加工及配套设备进行补助;
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方面用于对2021年开工及竣工的11个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补助。
附件: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资金拟分配表
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