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调整万源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现公开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18398865586,电子邮箱:523124118@qq.com。
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2日
为有效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调整万源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现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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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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