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6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从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抽取安徽兴地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万源市沙滩镇连丰砂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未有偿处置资源量)》出让收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万源市沙滩镇连丰砂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未有偿处置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兴地矿评报字〔2025〕第065号),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0日(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27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反馈到万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18-8629559。
附件:1.《万源市沙滩镇连丰砂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未有偿处置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2. 万源市沙滩镇连丰砂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未有偿处置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
3.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函
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8日
附件4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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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告的具体意见,请逐条列述,准确表达:(详细内容可另附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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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意见的依据,请诸项列述,准确表达:(需逐件附文字材料)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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