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府办发〔201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万源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万源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 作 方 案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5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设计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8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全面梳理公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大力推进行政流程优化,形成较为完整、规范的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和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开放,构建集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阳光政务、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覆盖全市、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着力构建以达州市级政务云为支撑,“中国?万源”网站为入口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政府服务更智慧、更透明,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一)清理网上服务事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及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布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列明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实施主体等。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条件、权限、材料、流程等,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纳入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并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机、宣传手册等途径展示发布。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按照“能砍必砍”原则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全面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清理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评估、论证、现场勘验等“转外”环节。进一步推进完善数据共享,凡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重新开具,凡能通过数据共享的办理环节和程序,不得要求申请人单独办理。进一步推进申请材料集约化、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促进申请材料准备过程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对初审机关和审批决定机关重复开展的现场勘验环节“去复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加快推动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项目投资、生产经营、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交通车辆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开运行,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推进“一窗进出、一网运行、一次(集中)踏勘、一体监督”模式,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由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实行“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四)创新网上服务模式
1. 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进一步深化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机制,推进跨地区远程申请、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建立万源市政务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各政务服务部门凡是可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调用、查询的证照和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资料;凡是可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申请人只需使用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即可在线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证照,实现无纸化快捷办理。进一步增加服务事项,扩大服务地域和服务范围。从2018年开始,每年新增一批异地申请、异地办理、同城通办、全达州市通办服务事项。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2.积极探索移动政务服务。依托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开发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的应用,利用微信、微博等公众服务平台,多渠道为社会服务。实现教育医疗、卫生计生、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以及工商、税务、质监等面向企业的服务事项移动办理、自助取件。有效利用微信、支付宝等公共平台,在政务服务、生活服务领域打造推广一批为民、利民、便民、惠民的重大应用。启动“智慧万源”建设,推进集体“三资”查询、公租房查询、物价查询、公交线路及实况查询上线,打造一站式、全天候、多方位的便民移动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3.开展智慧主题服务试点。每年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市级部门和乡镇开展网上办事主题服务试点。有效整合政务服务中的群众行为、电子证照、事项审批、网格管理等数据资源,通过跨领域、跨渠道综合分析,洞察服务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利用网页、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个性化推送及日常提醒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供给侧改革,实现网上服务事项精准化供给。完善企业法人专属网页。(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五)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宣传手册以及实体政务大厅等综合应用,集中、全面、深化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完善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协调对接机制,通过平台载体联动,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推动实现服务事项办理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相关单位)
三、加强平台渠道建设
(一)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建设统一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构建与改革推进相适应的网上服务功能。推进各部门已建业务系统,按统一标准进行改造,主动与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新建与政务服务相关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要按照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进行建设。2018年底,面向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业务系统逐步实现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2.打造网上政务服务总门户。梳理万源特色服务事项,完善全省政务服务网页面,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加强各级电子政务大厅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深度融合,打造网上政务服务总门户。建立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96196服务热线等为辅的多元化网上政务服务渠道。(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3.建立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按照全国统一标准规范和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建设要求,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和电子证照库建设。建立电子证照服务目录,推进制证系统、事项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数据实时入库。强化与各级各部门证照信息数据库的互联互通,限时将保存在数据库中的存量电子证照数据和保存在档案室中的纸质证件、证照、证明、批文制成电子证照数据批量入库;未保存的证件、证照、证明、批文,在群众和企业申请办理事项提交的相关材料时予以收集、汇总、整理和验证,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4.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电子证照同其他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发挥电子证照身份验证、网上亮照等功能在政务系统中的作用,依托政务云,联通整合实体办事大厅、电子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认证渠道、实现电子证照在政府部门间共享互用,做到“一个部门发照、所有部门流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单点登录、全网通办”,避免行政相对人反复提交纸质证明文件或网上重复录入信息,真正减轻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市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5.完善网上缴费和物流配套服务体系。推进非税网上缴费功能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交款、验证、对账等功能。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建立物流配套服务系统,并与网上缴费对接,实现申请材料、办理结果有效传递交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发展。
1.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积极推进个人申请事项向基层延伸,切实提升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进综合窗口制度,实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工办理”工作模式,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2.扩大网上政务服务覆盖范围。充分利用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等资源,拓展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邮政服务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站、代办点)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充分整合优化贴近需求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政策咨询和综合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税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移动办理、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加快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边远区域延伸,到2020年底,实现市、乡、村三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四、夯实支撑发展基础
(一)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强电子政务外网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稳定性、可靠性。在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域镇乡级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村(社区)一级全覆盖和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大力推动各部门内部业务专网整合迁移,建立以电子政务外网为核心的统一政务服务公共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宽带乡村”工程、下一代移动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千兆城市”工程、电信普通服务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光纤到户工作,提高4G基站普遍覆盖和无线局域网(WLAN)热点广泛覆盖水平。(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中国电信万源分公司、中国移动万源分公司、中国联通万源分公司、中国铁塔万源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万源分公司)
(二)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设全市智慧城市时空信息数据库,打造城市地面地下三维空间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强化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制定万源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全市统筹”原则,梳理已有信息资源和信息资源需求,形成共享清单和需求清单,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整合构建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安全可靠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四)加强效能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体系,实现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动态监督、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和投诉处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用,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国家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法规与制度,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平台、各系统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风险漏洞测评等工作,提高各平台、各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在线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加强电子认证管理和数字证书应用,对具有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要求的统一规范使用数字证书,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建立安全、可靠、权威的全省政务服务统一电子认证体系。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积极配合、分工负责。整合现有信息化工作相关工作机制,建立以市政府领导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研究制定总体规划,审议重大决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政府办负责统筹推进和监督协调具体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本地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备案。
(二)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加大考核权重,重点对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申请材料精简细化、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数据共享交换水平、创新服务和公众监督等情况进行考评,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三)加强统筹整合。按照“五个统一”总体原则,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项目立项建设和运行维护信息采集,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规划、数据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办理等方面对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的项目不予立项、不拔付运维经费。
(四)优化建设模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平台和系统建设、日常运营维护等必要经费予以合理安排。推行集约化建设模式,市级各部门要充分依托现有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模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加快改变信息化自建自用自管模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政企合作等新模式。鼓励信息资源社会化、市场化开发,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合理开发利用公共信息资源。
(五)加强培训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把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加强与传统媒体合作,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快、范围广、影响力大的特点,引导企业和群众体验网上办事,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按照本方案具体要求,做到工作措施到位、人员队伍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努力推动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各部门要充分依托现有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模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加快改变信息化自建自用自管模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政企合作等新模式。鼓励信息资源社会化、市场化开发,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合理开发利用公共信息资源。
附件:万源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阶段目标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