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司法局 关于做好普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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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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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基层司法所:

    为深入落实全省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达州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快推进我市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现就做好我市普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工作目标

    1.法律服务在全市村(居)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4.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和 12348热线、12348 法网等平台建设,打通法律服务人员和村(居)的联系渠道。

    二、普通村(居)法律顾问的主体与服务对象

    1.普通村(居)法律顾问见附件1。

    2.普通村(居)法律顾问是指全市除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有2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的村(居)。

    三、普通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依法管理村务。

    (二)提供法律咨询。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务工就业、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组织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困难群众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四)开展法治宣传。举办法制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和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五)参与人民调解。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为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

    四、普通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普通村(居)法律顾问可通过电话、微信、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如需现场办理的,法律顾问应及时到场办理。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要及时到场提出法律意见,并向万源市司法局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有序推进。推行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是促进基层组织依法治理的重要举措,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抓紧抓好,确保该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司法所要按照安排部署,让每个法律顾问与所服务的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2018年9月15前交司法局公律股备案。

    (三)加强宣传,公开公示。各司法所2018年9月15前务必将村(居)法律顾问公示牌悬挂在村(居)委会醒目位置,方便群众监督和咨询求助。

     

                                                        万源市司法局

                                                              2018年9月12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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