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有效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不正之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推进农村党风、政风、民风建设,结合我乡实际,特就规范农村操办酒席和制止违规滥办酒席作如下通知:
一、倡导节约,狠刹大操大办
提倡新风尚,禁止大操大办。各村根据“村规民约”,原则上只能允许婚丧嫁娶、年满70周岁及以上整十生日办理酒席,其它以升学、参军、开业、生日、搬家、生孩子、修房等名目的酒席一律不能操办。
婚丧嫁娶酒席必须是本人、本人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办理。70周岁及以上整十寿宴只能由本人或本人的直系亲属办理。以上酒席不许大操大办、提前操办,禁止以同一名目多次操办,借机敛财。
二、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
实行事前申报审批制。按“村规民约”要求,符合办酒范围且需要办酒者,在办理酒席15日前(丧事事中或事后补报)提供相关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的桌数,聘请的厨师姓名等资料),如实填写《办理酒席申报审批表》(附件1)和《自办酒席安全承诺书》(附件2),经村社批准后,报乡食安办、乡纪委审核备案。
具体程序:申请人到村(社区)领取书面申报审批表→填写申报审批表→村(居)民组长审核签字→村(居)委会主任签署意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署监督意见→资料审签后交乡食安办审批并存档(党员干部交乡纪委核查备案)。《自办酒席安全承诺书》经申请人签字后交乡食安办存档。
三、上下联动,严查违规操办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 (居)民委员会负责抓好本辖区操办酒席和制止违规滥办酒席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自办酒席申报审批、违规处理,积极抓好舆论宣传工作,引导村民构建革除陋习、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村民小组长负责本组自办酒席的宣传、申报指导,对本组居民自办酒席进行初审。全体党员、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要充分发挥模范作用,自觉带头抵制和举报滥办酒席的行为。乡食安办及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群众自办酒席的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自办酒席中未办理健康证的厨师进行查处,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酒席,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明确责任,强化纪律保障
乡政府将治理群众滥办酒席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主任对群众滥办酒席履职不到位、制止不力的,每发现一起,将考核所在村(社区)干部工资绩效(书记400元、主任300元、副主任200元),并取消当年集体和个人创先评优资格;发现三起以上的,视其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村(居)组干部及享受财政工资补贴的人员,不得参加违规酒席的帮忙和吃请,对违规人员,将由乡纪委进行调查处理。滥办酒席人员属贫困、低保、社会救助等困难对象的,由评定政策主管部门对其个人或家庭享受相关政策进行重新审议,不符合政策享受范围的坚决予以取缔。
附件:1.办理酒席申报审批表
2.自办酒席安全承诺书
丝罗乡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