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万安办﹝2019﹞106号文件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及达州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保障岁末年初冬季安全生产,结合我镇实际,即日起,在我镇范围内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管理措施不到位。二是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四是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监督检查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楚、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三是重点整治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末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煤矿。重点整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上级公司向下属煤矿超额下达生产指标;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生产;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采深超干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高风险煤矿“体检”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治理措施不落实;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技改矿井不按批准工期施工。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油气增储扩能过程中抢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等问题。
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以及“非法营运”等问题。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烟花爆竹流向登记不完整,出厂前粘贴标识码、出入库扫码、信息上传确认、核销《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规定落实不到位,零售店“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等问题。
旅游。重点整治旅游包车无资质运营、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检查文化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农业机械。重点整治拖拉机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考核,以及拖拉机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作业时,无牌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未经年度检审及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行为。
民爆物品。重点整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备案,非法从事爆破作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为非法采矿提供爆破器材或者爆破作业服务等违法行为,以及民爆物品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
电力。重点整治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设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和违章种植高杆植物的行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易被风卷起的广告条幅、广告牌宣传纸、塑料大棚、绿化带遮盖物等飘落在。带电设备上引发设备跳闸的安全隐患;重要输电线路、变电设施、重要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等。
特种设备。以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公共聚焦场所电梯、重点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气瓶充装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严查重罚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或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和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或充装不合格、超期未检、报废或改造翻新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以及非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未建立并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问题。
水利。重点整治大中型和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情况;水库、堤防、水闸、系站、灌区等水利工程运行全管理情况;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取用水、河道控制范围内的非法搭建、在河道非法倾倒泥土或建筑垃圾等行为。
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公路、镇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以及维护运行、行政许可、巡查检查等情况。其余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精心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我镇成立了由镇长胡先锋同志为组长、副镇长王德浪同志为副组长、镇安办及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切实将责任明确到位,落实到具体企业、单位和项目,以危险化学品行业为重点进行全面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对发现问题的有效整改,从严、从实、从细的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二)强化整改,加大督办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附件:白沙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万源市白沙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