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企业申报符合《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重要部署责任分工相关奖补政策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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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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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市民营经济工业企业:

    根据《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万委发〔2019〕5号)和《贯彻落实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万委办函〔2019〕19号)文件要求,经请示市领导同意,现就以上两个文件涉及到的工业经济相关工作的奖补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在万源市登记注册的民营经济工业企业。申报内容必须符合《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万委发〔20195号)和《贯彻落实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万委办函〔201919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类别

    (一)工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补助

    1. 申报内容

    对工业园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上民营工业企业在2019年度的新增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进行贴息。新增贷款贴息时间:20191月1日-201912月31日

    2. 申请资料

    (1)企业正式申请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万源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工业园区规划内规上工业企业名单文件;

    (4)2019年新增贷款合同和贷款到账单、银行利息支付凭证,支付银行利息汇总表;

    (5)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二)工业企业挂牌上市补助

    1. 申报内容

    在2019年度,通过省证监局辅导备案的民营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民营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民营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民营工业企业按照首发上市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 申请资料

    (1)企业正式申请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通过省证监局辅导备案文件资料;新三板挂牌的佐证材料;企业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文件资料;企业在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融资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三)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1. 申报内容

    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实行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即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且投资强度达到每亩1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其竞得土地价格每亩超过7万元、5万元、3万元的或超过招商引资合同每亩土地签约价的,超出部分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等额补助。

    2. 申请资料

    (1)企业正式申请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19年度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内容、固定资产投资发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100万元/亩以上的佐证资料;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招商引资合同(复印件);

    (4)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四)工业园区企业用电用水补助

    1. 申报内容

    工业园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的工业企业用电成本超过0.55元/度、用水均价超过1.8元/吨的部分予以补贴

    2. 申请资料

    (1)企业正式申请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工业园区规划内工业企业名单文件

    (4)企业2019年1月-12月用电成本统计表和缴纳电费发票(复印件)

    (5)企业2019年1月-12月用水成本统计表和缴纳水费发票(复印件)

    (6)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五)工业升规入统企业补助

    1. 申报内容

    2019年度新升规入统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给予每个企业一次性10万元补助。

    2. 申请资料

    (1)企业正式申请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市统计局出具的2019年新增升规入统企业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六)工业企业主营收入上台阶奖励

    1. 申报内容

    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0.5亿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工业民营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对突破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台阶的另予重奖。

    2. 申请资料

    (1)企业正式申请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市统计局出具的企业2019年主营收入首次达标的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七)对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奖励

    1. 申报内容

    2019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

    2. 申请资料

    (1)企业正式申请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厅出具的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依据;

    (4)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三、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资料(含电子文本资料)20207月10日前报市经信局,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通知公开发布在万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向辖区范围内的各民营工业企业做好宣传和讲解,积极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开展申报工作。

    四、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部门(经信、财政)会审政府审批公开公示资金下达拨

    五、联系方式

    万源市经信局:综合股  0818-8730077

     

    附件1.工业园区内规上民营工业企业2019年新增融资贷款统计表

          2.工业项目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表

          3.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2019年1月-12月用电成本情况

                 表

        4.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2019年1月-12月用水成本情况

                 表

               5.2019年度工业企业主营收入上台阶情况统计表

     

    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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