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秸秆焚烧引起火灾,造成环境污染,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我办(代市人民政府)起草了《万源市人民政府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代拟稿)》,现就该代拟稿的起草说明如下: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及合理性
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预防森林火灾,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落实禁烧责任,形成源头有效防治。
二、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包括未采纳意见、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及处理情况
按照《达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未采纳市农业农村局禁烧时段和禁烧区域的建议,未采纳市生态环境局禁烧时段的建议。<!--达州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为了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强化执法监督,治理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达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初稿形成后,经治理办多次修改,又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最终形成正式稿件。<!--达州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四、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秸秆禁烧的区域;
(二)秸秆焚烧的危害;
(三)秸秆禁烧的内容;
(四)焚烧秸秆的处罚;
(五)举报监督热线。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