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财政局
关于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
公示
为提高资金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我市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具体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62号)共下达我市24401万元、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24号)下达省级衔接资金44万元。
我市通过万财农函﹝2022﹞3号下达万宝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72万元,用于易地搬迁贷款贴息。
万财农函﹝2022﹞2号文件预下达川财农﹝2021﹞162号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5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74万元。
经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我市将万财农函﹝2022﹞2号预下达川财农﹝2021﹞162号中的中省衔接资金19929万元以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24号)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 44万元用于我市2022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项目(详见附件),并已于日前下达资金。现特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财政局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市财政局地址:万源市太平镇东关路122号
联系人:唐春莉
邮编:636350
联系电话:0818-8622691
附件:万源市2022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衔接资金)使用安排资金项目表
万源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