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要求,我局从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抽取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四川省万源市广东岩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四川省万源市广东岩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渝国能评报字〔2025〕第006号),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7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反馈到万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18-8629559。
附件:1.《四川省万源市广东岩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 参数表
2. 四川省万源市广东岩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
3.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函
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4日
万源市广东岩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pdf
万源市广东岩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pdf
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pdf
公示公众意见表.docx